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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研究述评
2020-08-1017:35:19来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世界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对于和平统一祖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维护世界和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极为深远的影响。作为我国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一项基本国策,“一国两制”构想从提出到实践,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门课题之一。

一、研究概况

(一)国内研究概况

国内对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党的十四大召开前。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一国两制”思想的逐步明确化和具体化,国内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也随即展开。这一时期的研究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由于研究者对“一国两制”这一全新概念的普遍兴趣,研究成果还是相当喜人的。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仅1984~1987年有关这方面研究的文章见诸报刊的就多达145篇。这些文章不仅在理论上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而且观察问题的视角多样,几乎涵盖了“一国两制”思想的各个方面。如:费孝通《我对“一国两制”的理解》、李家泉《试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龚育之《现实可能的最佳设计——谈“一国两制”》等等,都是这一时期“一国两制”思想研究的佳作。第二个阶段从党的十四大召开至今。1992年10月12日,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归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正式确定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根本方针。此后,对“一国两制”的研究掀起高潮。特别是随着香港回归祖国日期的临近,许多学者对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的研究投入了很大的热情,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剖析“一国两制”,涌现出许多新的研究成果。这一研究热潮到1997年达到高峰,此后余波未息,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势头。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有:龚育之、石仲泉《邓小平“一国两制”论的由来和意义》,冷溶《“一国两制”的构想与邓小平的思想特色》,刘金田《“一国两制”是实事求是的生动体现》,潘叔明《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卓越贡献》等等。除了论文,在众多研究邓小平理论的专著中都有集中阐述和探讨这一问题的章节。此外,也出现了一些研究专著,如程林胜著《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研究》、韦林珍等著《邓小平与“一国两制”》等等。

(二)国外研究概况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作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引起了国外学者的高度关注。他们对“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内容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与国内学者不同的是,他们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一国两制”在港澳的成功实践和“一国两制”与两岸统一这两个问题上。如美国学者L·T·李在《中国的统一——变化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关系》一书中就详尽考察了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并对“一国两制”在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上的区别做了重点探讨。国外的许多政界人士对“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佩雷斯·德奎利亚尔认为:“在紧张和对抗不幸地笼罩世界许多地区的时候,对香港未来地位的谈判取得成功,将毫无疑问地被认为是在当前国际关系中,有效的,静悄悄外交的一次极为突出的首例。”日本社会党委员长石桥政嗣也认同这样的观点,他说:中英香港协议是“一国两制”的伟大实验,这不仅对台湾回归中国和南北朝鲜实现统一产生良好影响,而且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会受到世界爱好和平的一切人的高度评价。就连中英谈判的对手、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也认为,“一国两制”是最富天才的创造。她说:“这种构想看起来是简单的想法,但却是充满想像力的构想,是解决香港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达成协议的关键。”

二、观点述评

综观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对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

对于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期,在探讨如何解决台湾问题、争取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已产生了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在一个国家可以实行两种制度的初步设想。如:萨德金在《“一国两制”实践的特性及其价值创构》一文中认为,“一国两制”的实践具有传承性,“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在继承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人对解决台湾问题的艰辛探索的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李家泉在对党的三代领导人统一中国的战略思考进行比较分析后也得出相同的结论,他指出:邓小平“当时作为党的总书记,也是‘一纲四目’这一和平统一思想的直接参与者和制定者”,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是对第一代中央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所提出的“一纲四目”的和平统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部分论者则认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考虑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进而扩展到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由邓小平首先提出并反复阐述的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邓小平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大突破,是一个“伟大创举”,是“最有天才的创造”,是一个“开历史先河的伟大构想”。

笔者认为,大多数论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态度还是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即使是持第二种观点的研究者,他们也并不否认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但以笔者拙见,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第一种观点无疑是全面和准确的,而第二种观点则有失偏颇。无论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形成的历史过程还是其在理论上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关系来看,我们都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是邓小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建立在毛泽东、周恩来等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和平统一祖国方式的艰辛探索基础之上的。

(二)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形成

部分论者认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主要思想形成于1978年中美建交谈判过程中。这一时期,邓小平在一系列重要的外交场合阐述了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和平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的种种设想,表明“一国两制”构想已经初步形成。谢新水在《试论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与台湾问题的关系》一文中持此观点,他说:“‘一国两制’的构想产生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主要思想是在1978年中美建交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寇慕真也指出,“一国两制”战略构想“主要是在中美建交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形成的”。朱智文、黄明同样认为:“‘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主要是在70年代后期。”

大部分研究者则认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主要内容体现在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发表的题为《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一文中,并据此认为“一国两制”构想到这时已经形成。叶剑英代表我国政府提出的“九条方针”,除了提出国共两党进行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外,第一次提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等等。龚育之、石仲泉在他们联合署名的文章中指出:“叶剑英代表我国政府提出的‘九条方针’,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具体化和明晰化。”徐鸿武也认为,“九条方针”的发表,标志着“一国两制”思想的基本形成。他在文中写道:“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国两制’的基本内涵,只是没有明确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罢了。”实际上,“九条方针”的核心,已经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思想。对此,1982年1月,邓小平在接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明确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笔者以为,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具体在什么时候形成,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们没有必要为此去分个孰是孰非。但相比之下,还是以第二种观点比较令人信服,叶剑英“九条方针”所提出的方针、政策,后来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一国两制”思想至此已经成熟。

(三)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基本内涵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分歧不大,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认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内涵深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承认这个大前提下实现祖国的统一,实行两种制度。其次,“两制”在“一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均衡对等的,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第三,“两制”的另一个方面,就是“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

鉴于“一国两制”是我们党长期坚持和平统一祖国方针的历史产物和高度概括,不少研究者还对“和平统一”与“一国两制”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祖国的最佳选择,而和平统一祖国又是“一国两制”的基本宗旨。用邓小平的话说:“中国面临一个香港问题,一个台湾问题。解决问题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是谈判方式,一个是武力方式。”“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只有用武力解决,这对各方都是不利的”。尽管中国在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但对台湾问题而言,我们同时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因此,在论及“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涵时,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和解决台湾问题不容许任何外国插手这两个基本原则也经常被提及。

(四)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提出的历史背景

对此,国内外学者意见比较一致,即普遍认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是同当今时代的特征和国际局势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紧密相联的。这其中,以叶庆丰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他在《“一国两制”构想的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一文中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我们所处的时代和国际环境已经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经济要繁荣,生活要提高,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愿望和普遍要求”。基于这种变化,邓小平及时地提出了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思想,这是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科学分析国际环境和世界形势的结果,是我们党对国际问题作出的战略判断,为我国改革开放和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出台的。黄见秋、杨小平著《历程: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对这个问题也有独到见解,他们认为: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首先,20世纪五六十年代,毛泽东、周恩来等历来主张和平统一中国,曾提出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其次,中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开端,和平统一祖国的历史任务,已经提到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再次,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既是为了和平解决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也着眼于维护世界和平,为解决国际争端,清除战争热点寻找一个有效的途径。

(五)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理论依据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邓小平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有关原理,而提出来的一种崭新构想,对这一构想的理论依据,不少研究者进行了探讨,主要观点有:

1.“一国两制”构想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的运用和发挥

“一国两制”的根本理论基础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对此,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按照邓小平的论述,这一构想所依据的实际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国际局势发展实际;二是我国改革开放实际;三是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实际。正是由于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出发,“一国两制”才得以确立和成功实践,这是正确思想路线开出的智慧之花,结出的创造之果。

2.“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原理的运用和发挥

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实行的不同社会制度无疑是对立的,但在许多方面又具有同一性。邓小平经过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入研究,突破长期以来人们把二者对立绝对化、凝固化的观点,灵活地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把对立的两极联系起来、贯通起来,独辟蹊径地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从而在运用辩证法解决重大社会政治问题上,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典范。吴贻玉认为,对于社会制度的对立,我们不能含糊,但还要求同存异,即积极地在对立面中寻找同一。这个“同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同为炎黄子孙,有着拥护祖国统一的共同愿望;二是港澳台地区拥有共同的利益和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在对立中求得统一、在共处中求得发展,只有通过“一国两制”的途径。

3.“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观点的运用和发挥

历史唯物主义把生产力看作一切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和最终的决定性力量。潘峰在文中指出:“邓小平坚持这一理论,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之一,并确定其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的同时,也把它作为‘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出发点之一。”考虑到港澳台的现实状况,为了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国两制”方针是最佳途径。

4.“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维护“统一的国家利益”的国家观的运用和发挥

国家的主权与安全、领土的完整和统一是国家的根本利益。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思想体现了他的国家主权利益观。辛世俊在《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的伟大胜利——香港回归祖国的时代启示》一文中指出:“主权问题是一个原则问题,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前提。”因此,在香港和台湾问题上,邓小平旗帜鲜明地表示,在国家主权问题上决不让步,他说:“制度可以不同……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潘峰也认为:“有条件地把国家利益放在不同制度之上,或者说与共产党的具体奋斗目标完全统一起来,这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国家观。”

5.“一国两制”构想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关于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之统一的战略策略原则的运用和发挥

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是科学社会主义战略的一个重要原则。“一国两制”的构想,正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徐鸿武认为:“一国两制”问题的原则性,就是坚持祖国的主权和统一,民族的团结。在这一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妥协和让步。在“一国两制”问题上的灵活性,就是在坚持祖国统一的前提下,“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的可能,在统一的国家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且至少50年不变”。秦刚也赞同这种观点,他在文中写道:“在‘一国两制’的构想下,坚持主体是社会主义,这是一个大原则,是原则的坚定性,其灵活性是香港、澳门、台湾保留资本主义。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这种统一,真正体现了求同存异,而且是求大同存大异。”

另外,有些研究者还从政治基础、思想基础、文化渊源等方面对“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依据进行了论述。如:郭红梅在《“一国两制”是实现台湾与祖国统一的最佳途径》一文中提出,运用“一国两制”构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她认为:“采取‘一国两制’的方式,爱国统一就是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是海峡两岸各阶级、各政党、各团体都能接受的。”她还指出,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正如邓小平所说的:“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意志的。”而宋庆贵在《“一国两制”构想的文化渊源》一文中,则对“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与文化传统的关联进行了探讨。他认为,从特征上讲,中华文化是一种和合文化。邓小平倡导的“一国两制”,继承和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和合精神。它的顺利实施,从理论和实践上为当今人类提供了和合的范例。

(六)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理论贡献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同时,它又是一个新事物,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某些原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多数研究者认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突破了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传统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所建立的新国家,其结构形式以单一制共和国为佳,但也不排斥联邦制。“一国两制”构想则提出了一种新的国家结构形式——具有复合制某些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对此,丁俊萍认为,这种具有复合制某些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结构模式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贡献。刘琦在《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基础》一文中也指出:“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有些论者还注意到了“一国两制”对国家属性的重大突破。马克思主义从国家起源的角度告诉我们,“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但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国家将不仅是阶级统治的机器,也是阶级调节的机器。邹世龙、李雅军认为:在我国,“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将突出地表现为国家对阶级斗争的调节作用,而不是阶级压迫的作用。这对传统的国家观无疑是一次猛烈的冲击。

2.“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列宁关于“和平共处”的思想和原则

在论及“一国两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贡献时,大多数研究者都把“一国两制”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事实也正是如此。实践证明,在处理制度相同或不同的国与国之间关系问题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但把和平共处原则运用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问题,则是一个新创造。邓小平在考虑如何解决香港问题时,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和无产阶级战略家的气魄明确指出:“和平共处的原则不仅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而且在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政问题上,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将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原则,成功地运用于解决国内问题,解决地区、制度间的矛盾,是一大创造,为未来政治学开创了一个新纪元。

3.“一国两制”构想发展了列宁关于利用资本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的思想

利用资本主义促进社会主义是列宁根据俄国十月革命后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一个战略思想。有论者指出:“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列宁的这一思想,允许统一后的台、港、澳地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使这一制度同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同时并存,因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资本主义的更充分、更长时期内、更高层次上的利用。也有论者毫不讳言“一国两制”创造了社会主义利用资本主义的新形式,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

4.“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

建立和发展广泛的统一战线,是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法宝,也是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法宝。徐鸿武在文中指出:“从统一战线的理论来理解,可以说‘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法宝。”对此,大部分研究者都有同感,他们普遍认为“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使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在性质、对象和任务等方面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第一,“一国两制”使大陆和港澳台同胞在民族独立、国家统一的旗帜下团结起来,突出了我国统一战线的民族的、爱国的性质。第二,“一国两制”构想扩大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对象和范围,它不但包括社会主义大陆的全体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海外侨胞中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它广及全中华民族包括所有具有爱国心的炎黄子孙及外籍华人。

5.“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只能有一种体现无产阶级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律。但是在“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将基本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法律,也就是说国家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将分别施行各自的法律制度,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域,整个国家将形成一个“一国两制四法”的复合法域。对此,萧蔚云认为,“由于在‘一国’之内,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制度、政治体制,五十年不变,与此相适应的不同的法律制度,也必然长期存在”。“在这些法律之间,由于情况不同,相互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由于都是在一国之内,它们又将起到互相借鉴、互相促进的作用”。所有这些都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

6.“一国两制”构想坚持并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

史琳在《“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发展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一文中指出,邓小平“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继承、发展并升华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丰富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这一重要思想;第二,“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发展了毛泽东关于“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第三,“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把毛泽东关于“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原则运用于解决港澳台问题的实践中,从解决矛盾的方法上丰富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

(七)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意义

综合中外学者的观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实践意义。一是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最佳途径;二是保持国家稳定,维护多方利益,促进共同繁荣的保证;三是为和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开辟了新的途径;四是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创造了崭新的实践形式。

第二,理论意义。在前述“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理论贡献中”已有涉及,此处从略。

第三,历史意义。一种看法认为:(1)“一国两制”构想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2)“一国两制”构想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港澳台问题,符合当代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的总的历史趋势;(3)“一国两制”构想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尽可能照顾有关各方的利益,有利于祖国统一大目标的早日实现,也有利于保持港澳台地区的繁荣稳定和继续发展。另一种看法认为:(1)“一国两制”超越了意识形态分歧,有益于顺利实现祖国统一与世界和平;(2)“一国两制”大胆突破了人们原有的对待资本主义的传统认识,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辩证统一的关系;(3)“一国两制”率先打破冷战思维习惯,开创了一种更具包容性的、旨在促进国际经济繁荣的新的思维样式。

(八)关于“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在港澳的成功实践及对解决台湾问题的影响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的,但首先成功实践于香港和澳门。许多研究者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们对“一国两制”在港澳的成功实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一致认为港澳的实践为解决台湾问题树立了一个典范,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港澳问题的相继解决,雄辩地证明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它顺应历史潮流,是和平统一祖国的最佳方案。”“香港回归并保持繁荣稳定,向世人昭示了‘一国两制’是祖国统一的根本出路和最佳选择。”“香港、澳门问题的成功解决,为最终按照‘一国两制’构想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树立了成功的样板。”在相关文章中,类似的结论比比皆是。可以说,“一国两制”从构想到实践都得到了研究者的广泛认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些论者还以港澳为例,重点探讨了“一国两制”在港澳的成功实践对解决台湾问题的积极影响。白艳在《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对海峡两岸关系走向与前景的作用》一文中指出,香港回归对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香港回归,有助于台湾同胞消除疑虑,增强对于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认同感,促进祖国统一;二是香港回归,将为两岸的接触发挥更大的中介作用;三是香港的回归,客观上推动台湾与大陆的经贸合作,促进两岸共同繁荣。

针对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不同特点,研究者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1.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不同性质

不少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廉希圣撰文指出:“前者是国内战争遗留的问题,是属于中国内政的和平统一问题,后者则是中国遭受列强欺凌的结果,是国与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涉及外交的恢复行使主权问题。”尽管问题性质不同,但廉希圣也认为二者之间不乏相同之处,即:台湾、香港、澳门都是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的中国固有领土的一部分;那里的居民与大陆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回归祖国或恢复行使主权时,又都存在着制度上和法律上的障碍。

2.处理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不同方式

鉴于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不同性质,许多学者把研究重点放在解决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处理方式的差异方面。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唐树备在香港民主建港联盟举办的“一国两制与中国统一”研讨会上对此作了归纳。唐树备认为,台湾实施“一国两制”与港澳有五点不同。第一,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是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谈判,而解决台湾问题是在“一国两制”的架构下,两岸平等协商,属国家内部事务问题;第二,允许台湾保留军队也与解决港澳问题有所区别。台湾和祖国大陆同属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可以保留军队,但不应对大陆形成威胁;第三,两岸统一后,台湾可以保留原有的政府架构;第四,台湾民众可与大陆人民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央政府将为台湾留出重要的领导位置;第五,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讨论。

3.“一国两制”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现实可行性

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经历了从武力解决到和平统一、从实行“一国一制”到实行“一国两制”的发展过程。在港澳问题已获圆满解决的今天,研究者普遍认为“一国两制”构想不仅在理论上具有科学性,而且在现实上是可行的。闵韦延认为,用“一国两制”构想实现台湾与大陆的和平统一,符合国家发展的利益以及两岸同胞的愿望,理由有三:一是充分尊重两岸的现实;二是适应台湾稳定和发展的需要;三是有利于祖国富强和中华民族的振兴。吴建璠的观点也颇具代表性,他指出,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台湾问题有四大好处,即: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和平统一为取向;保证了台湾同胞享有充分权力在台湾当家作主;是两岸互利双赢之路。

笔者认为,在港澳问题成功解决之后,“一国两制”与台湾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一国两制”思想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就笔者掌握的资料看,尽管涉足这一领域的研究者为数不少,但文章多为泛泛而谈,有针对性、能够给人以启迪的佳作并不多。因此,这也是目前“一国两制”思想研究的难点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综观国内外学者对“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论述,不难看出目前对于这一课题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思想文化渊源探讨不够,认识肤浅。

第二,在对“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研究过程中存在一种倾向,即忽视这一构想形成过程的传承性,较少谈及建国后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

第三,专著不多,与整个课题的研究现状不相称。

第四,在新的形势下,对如何借鉴“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在香港、澳门成功实践的经验,促进两岸早日统一的研究不够,缺乏这方面的资政之作。

 

(本文为中央文献研究室于2003年2月在重庆召开的“邓小平研究述评学术讨论会”入选论文,后被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的《邓小平研究述评》,曾刊载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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