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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及其作用
2020-08-1216:17:34来源:

厦门的个体、私营经济,是随着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深入,一步步发展壮大的,如今已成为厦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一、发展概况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大陆上的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被“消灭”了。现实存在的私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重新产生的。20多年来,厦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个体经济恢复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大批实际上已从事多年个体经营而又因政策规定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闲散待业人员纷纷提出申请,厦门市有关部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政策和归口及属地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管理,为其发展开了绿灯。厦门市个体工商户根据市场需求拾遗补缺,很快恢复发展起来。至1982年底,全市有个体工商户3718户,4166人,分别比1978年增长8倍多和9倍多。

1982年底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为个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个体工商户进入快速增长阶段。1983年,厦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业也从原来限制在零售商业、小饮食业、修理业,扩大为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房屋修缮业、商业和饮食业、服务业等八大行业。同时,随着社会发展需要的变化,个体经济行业结构也发生改变。个体商业户由1982年占80%降为1988年占61%,工业和手工业、运输业、房屋修缮等行业个体户增幅明显。从业人员也由早期的社会闲散人员、回城知青、待业人员扩大到农村富余劳力占较大比例,并有离退休人员及停薪留职人员。

至1988年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3714户,从业人员16925人,分别比1982年增长2.7倍和3.1倍,注册资金和销售总额分别达到2509万元和1.3亿元。

(二)私营经济应运而生

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同年,七届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有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有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88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提出“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年4月,厦门市首家私营企业获得注册登记。

依法起步的私营企业克服重重困难,在夹缝中生存发展。至1991年,全市私营企业已达599户,8328人,注册资金2618万元,销售总额3.6亿元,分别比1988年增长6.3倍、7.7倍、5.6倍和17.4倍,增势可观。这一时期,私营企业逐步由单一经营,转向科工贸结合、工贸服务一体的综合性经营,外向型企业发展迅速,在1989年至1992年的4年中,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出口创汇额达7098.8万元。同期,个体经济稳定发展,1992年达1.3万户,从业人员2.4万人,年营业额达5亿多元。

1988年9月,厦门市首家私营业主组织——厦门市私营工商业公会成立,其后又牵头成立“厦门市经济开发研究会”。在厦门总商会的协调组织下,全市各类行业组织获得蓬勃发展,从1989年起至1992年初,先后成立了纺织服装、电子、机械、塑料橡胶、百货等5个同业商会,行业规范与秩序逐步建立,开始进入有序发展时期。

(三)私营经济异军突起

1992年,邓小平关于“三个有利于”的论述终结了姓“资”、姓“社”的争论。随后,党的十四大及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提出“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更加宽松。1993年,厦门市政府颁布《厦门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即二十二条规定),厦门市私营企业随着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1992年后,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研、教育工作者和党政机关干部下海,凭借各自优势创办私营企业,共和电子、大洋水产等企业均在此时成立。一大批主要来自泉州、温州等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私营企业投资者,看中厦门特区优势,也纷纷前来发展,希望集团、万利达电子等知名企业来厦投资创业,万时红集团将公司总部移设厦门,华辉公司联合内资兴建华辉百货广场。与此同时,厦门市数百家私营企业先后与省内外联营办企业,促进了区域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据不完全统计,厦门向省内外投资的27.6亿元资金中,私有资本占40%以上。

这一时期,厦门私营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1)素质提高。私营企业从1992年880家增加到1996年的4594家,增长4.2倍;个体工商户从1992年28811户降到1996年25698户,减少10.8%。一增一减,体现了质的提高。(2)投入增加,规模扩大。1996年全市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35.47亿元,产值20.87亿元,销售总额57.19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12.7倍、5倍、9倍。注册资金100~500万元的企业958家,500万元以上企业75家。(3)企业经营由粗放式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例如注册资金3800万元的永同昌公司,1996年创销售额1.2亿元。(4)外向型特点进一步形成。1996年厦门市利用先行先试优势,放宽权限,尝试赋予私营企业进出口权,当年出口创汇私营企业94家,32家私营企业与外商兴办合作企业,5家企业到境外开办企业,许多私营企业还直接为三资企业提供原料、推销产品等服务。此外,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向资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并开始与国有、集体企业嫁接联合,形成混合型经济。

同期,厦门市个体工商户数一直徘徊在2.5~2.8万之间,但资金、产值逐年显著提升,1996年全市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3.15亿元,营业收入38.89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加3.98倍和6.72倍。

(四)个私经济快速壮大

“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党的十五大这一突破性论断,标志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1997年8月21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在对厦门民营经济首次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厦门市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暂行规定》(即二十六条规定)。同年11月6日,厦门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随后成立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召开的市领导与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厦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喜人景象。

厦门市银行金融机构制定实施信贷政策倾斜、利率优惠、简化融资手续等措施,截至1997年底,市各中资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16.38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总余额的4.65%,比年初增长59.13%;城市合作银行向民营企业累计投放近7亿元,贷款余额4.17亿元,占贷款总余额的35.18%。

工商部门提出“政策上能优惠的尽量优惠,登记上能简化的尽量简化,经营范围上能放宽的尽量放宽”,极大地简化了办事手续;税务部门专门制定下发了落实“二十六条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外经部门积极扩大赋予私营企业进出口权试点;土地规划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原则,解决私营企业用地上的遗留问题;杏林区专辟私营企业园,迅速投入运作,势头良好;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积极充当党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助手的角色,一批先进向上的个体私营经济代表人士进入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厦门市、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积极发挥作用,在1997年“九八”贸洽会上设立“厦门市私营企业馆”,展现了厦门私营企业的实力风采;市总工会依法在私营企业中成立工会组织,率先在全省范围组建市私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

个体私营企业振奋进取,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达到引人注目的新高度。据工商部门统计,1998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32671个,从业人员6.2万人,个体工商户总注册资金4.1亿元,分别比十五大前的1996年增加12.7%、19.23倍和30.15%;产值和销售总额达4亿元和39.8亿元。全市私营企业登记注册6882家,从业人员70613人,注册资金72.5亿元,产值和销售额分别为27亿元和79亿元,比1996年分别比增49.8%、29.49%、104.4%、29.5%和38.4%。虽然与全市国民经济的总量和规模相比,比重仍偏小,但同期增长的指数均超过国有、三资等企业,成为特区经济不容忽视的增长点。这一时期,厦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虽然受到东南亚金融风波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仍持续快速发展,充分显现出其内在的活力和竞争力。

(五)个私经济拓宽领域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确立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战略,两个“毫不动摇”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写进党的报告里,并且与公有制经济一起提出,让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深受鼓舞。加上中国加入“WTO”等契机,厦门市的个体、私营经济又一次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2002年全市有私营企业14493户,投资人数36108人,注册资本194.3亿元,同比增长27.05%、24.4%和19.73%;2002年全市有个体工商户42065户,从业人员83702人,注册资金6.45亿元,同比增长28.52%、30.62%和34.72%。而这一系列数据到2004年又有了更大的变化。截至2004年10月底,全市有私营企业23846户、个体工商户47243户,两项合计注册资本327.3亿元。其中2004年以来新增私营企业3515户、个体工商户522户,新增注册资本67.1亿元,新增就业人员近6万。

企业规模也越来越大,2002年,全市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134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1000万元的有498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258家,亿元以上的有7家;而到了2004年,注册资本为1000~5000万元的私营企业已发展到495家,更有5000万~1亿元58家,亿元以上9家。

随着政策环境的宽松和一些垄断行业逐步对社会资本开放,私营经济更是在厦门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用事业等“三放开”领域呈现生机,并迅速渗透到教育、医疗、文化等行业,开拓出更广阔的发展领域。

二、发展特点

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组织形式,私营经济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比传统的公有经济具有更大的生机与活力,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随着政策环境越来越宽松、地位作用越来越凸显、市场竞争越来越公平有序,厦门的个体、私营经济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经营方式、市场运作、管理机制灵活机动的优势,不断壮大发展,呈现出七大特点:

(一)发展速度持续加快

厦门全市的个体、私营经济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持续加快。全市个体工商户从1982年的3718户,到80年代末1.3万户、90年代初2.5万~2.8万户、1998年3.2万户,2002年4.2万户,直至2004年的4.7万户,呈现出稳定发展的态势。

全市私营企业从1988年开始登记的85家,到1991年599家、1996年4594家、1998年6882家、2002年14493家,直至2004年的23846家,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与2003年底相比,2004年1至10月的私营企业数和注册资本增加了近1/5,为历年来增长之最快。

(二)经营实力日益增强

随着个私经济总体规模的扩大,一些实力突出的企业开始崭露头角。1995年,厦门市大洋集团、永同昌集团、荣滨集团入选全国私营企业500强,其中大洋集团位列全国第八、全省第一。

厦门个私经济总体规模的扩大,从全市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也可窥见一斑:1996年,注册资金为100~500万元的有958家,500万元以上的有75家;1997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有33家;1998年,注册资金户均105万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有166家,居全省首位;2002年,全市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134万元,其中注册资金500~1000万元的有498家,1000万元以上有258家,亿元以上的有7家;到2004年,注册资金为1000~5000万元的有495家,5000万~1亿元的有58家,亿元以上的有9家,当年共有91户入选由福建省企业评价中心和省企业评价协会评定的福建民营企业300强。

(三)第三产业占据主导

从产业结构看,第三产业在厦门个私经济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商贸业又占有较大比重。

1982年全市个体商业户占个体经济比例达80%,1988年为61%,随着个私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这一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到2002年,厦门个体商业户和餐饮业户共2万多户,占个体经济总户数近50%;第三产业共38241户,占整个个体工商户的90%。

2002年厦门私营企业产业结构情况统计表显示,第一、二、三产业的总户数分别为134户、3836户与10523户,产业比重分别占0.92%、26.42%与72.6%。第一产业比重较少,略有下降;第二产业增长较快,仍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第三产业仍占主导地位,其中商贸业占较大比重,总计有6657家,占第三产业总户数的63.26%,同比增长14.81%。制造业、商贸业、社会服务业分别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21.5%、45.93%与22.78%。

(四)投资领域不断拓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自身实力增强和政策不断放宽,厦门个私经济的经营、投资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从以商贸业为主,渐渐向多元化发展。投资领域涉及农林牧渔、制造、建筑、金融、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行业,并逐渐扩大到电子、机械、化工、计算机、医疗器械、环保、生物工程、能源、自动化控制等高科技行业。20世纪初,厦门市出现了思明软件园、开园软件园、火炬高科技开发区等高科技园区,以及电子城等专业化电脑市场。2002年全市私营企业中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和应用的企业有672家,比增27.3%。

党的十六大以后,私营经济更是在厦门市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用事业等“三放开”领域呈现生机。民办教育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渐扩大。截至2004年10月,全市共有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431所(个),全日制在校生17819人;文化领域进一步扩大了经营范围,2004年就有6家以民营资本投资设立的演出经纪公司开业;在卫生行业立足社区、立足专科的同时,也进军大型综合医院建设。在2004年16个中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民营机构占15个,还有6个分别投资数亿的大型医院正在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资。

(五)外向程度逐步扩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借助特区政策和港口环境便利,厦门私营企业的经营外向度也在逐步扩大,朝着外向型经济方向发展。1998年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全市共有85家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兴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资金,扩大海外市场;有5家私营企业到境外投资经营,46家私营企业到象屿保税区开办经营保税业务,一些企业还以委托代理形式开展进出口业务。至1999年3月,全市批准私营企业进出口权和自营产品进出口权达73家。

20世纪以来,中国加入WTO,进出口公司申办条件进一步放宽,厦门进出口贸易更是出现大幅增长。2002年全市拥有私营进出口企业516家,新增152家,同比增长42.22%;出口创汇9.57亿美元,同比增长71.2%。

(六)经营模式渐趋规范

厦门私营企业发展逐渐呈现出集团化、股份化的规范经营趋势。作为现代企业组成形式,有限公司以其产权明晰、组织严密、机构合理、管理科学等优点,越来越受投资者的青睐。

1998年,厦门市私营企业已按国家《公司法》规范要求,组建了5853家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市私营企业总户数的85%,其中23家注册为集团公司。2002年,全市拥有集团有限公司26户、股份有限公司23户、有限责任公司13287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新增3231户,同比增长26.63%,继续保持较高增幅。

同时,厦门私营企业还逐步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做法,朝投资主体多元化方向发展,除与国有集体企业、外商合作合资外,众多私营企业还走出厦门到全国各地投资联办。

(七)品牌意识广泛树立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厦门的个体私营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品牌意识的树立。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学管理,争创知名品牌。华都商厦在全国零售商场中首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永升房地产公司、蓥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也相继通过该认证。

2004年,全市仅有的4个“中国驰名商标”中,民营企业占了2个(银鹭、惠尔康);8户企业的10个“中国名牌”产品中,民营企业占了4个(银鹭、惠尔康各2个)。此外,还有中盛粮油、金鹭首饰等12个省级和22个市级著名商标,众多厦门民营企业品牌享誉全国。

(八)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20世纪80、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个私政策进一步明确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一大批知识分子、专家、技术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离退休人员、党政机关干部、国企中高层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纷纷加入到个体、私营经济队伍,个私经济从业人员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人员素质不断提高。1995年统计数据表明,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6815名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达4793人,占总数70%。

进入21世纪,一大批归国留学人员、国内高素质人才纷纷自主创业,众多刚刚走出校门的本科毕业生也逐渐转变择业、就业观念,为厦门私营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更多的生机与活力。而私营企业对人才的重视和培训、培养,也使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大幅提升。

三、作用与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来自身的不断成长壮大,厦门市个体、私营经济有力地推动了厦门市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厦门的个私经济占全市的经济比重越来越大,经济增长贡献率越来越高。个私经济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增强全市经济综合实力的同时,也为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就业门路,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作出重要贡献,对社会进步产生很大作用。

(一)繁荣特区市场经济

20世纪80、90年代,厦门市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开发市镇居民菜篮子工程建设,有效促进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市场体系;积极投资水产品养殖业与肉禽蛋蔬菜养殖深加工,在农村产业调整、品种改良等方面起积极作用,促进全市城乡奔小康进程,促进城乡商贸和服务行业的发展。全面搞活流通,扩大社会供求,有效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品质。

(二)行业带动逐渐凸显

随着厦门个体、私营经济的成长壮大,其在建筑、外贸、农业等行业中的带动作用与贡献也日渐凸显。2004年,厦门全市314家民营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63.4亿元,占全市全行业的74.5%;在外贸大军中,民营企业已占2/3的席位,相应的民营外贸进出口额也正以70%左右的速度快速成长;在进入中国物流企业500强的6家厦门企业中,华商、晋联、弘信创业等3家为民营企业;在市政府确认的2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民营企业占19家,已成为厦门市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在150家重点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有12家,全年完成工业产值41.4亿元,比2003年净增13.8亿元,比增49.8%。

(三)区域经济重要组成

随着厦门区域经济的逐渐形成,个体、私营经济也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统计数据显示,开元、湖里两个区分别拥有私营企业7172家和4257家,同比增长28.96%和33.43%;后起之秀的杏林、海沧全年各新增183家和73家,同比增长85.11%和46.79%。同年个体工商户新开业户数最多和增幅最高的开元、湖里、海沧,分别新开业3805家、2562家和1459家,同比增长44.7%、114.32%和125.23%,开元、同安两区总户数均超过1万。

2004年,思明区共有民营企业1万多家,从业人员4万多人,上缴税收25亿元以上,占全区财政收入的70%左右。民营企业已成为思明区经济的重要部分。同安区1至10月份,共引进民营资本25亿元,成为拉动新增投资的主力军。

(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厦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直接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促进了社会稳定。1997年、1998年两年中,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安置下岗工人、提供再就业机会超过6000人,有效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2002年,全市私营企业雇工人数达97625人,全年新增22240人;全市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83702人,新增24808人,大大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2004年,全市新增个私企业就业人员近6万人,仅集美、海沧两个区的民营企业,就分别提供3万和1万多个农民就业岗位,成为转移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社会就业的有效渠道。

(五)建设特区精神文明

厦门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特区精神文明建设格局中构成了极具特色的组成部分。绝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广泛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工商业优良传统,守法经营勤劳致富,涌现出一批批先进典型。全市个私经济人士纷纷为教育助学、慈善助残、赈灾济困、筑路修桥等公益事业慷慨解囊,或直接投资教育、文化、医疗、科技等方面建设,近年来共有200多人先后参与开发扶持贫困地区的“光彩事业”,厦门女民营企业家协会还组织设立“彩虹基金”开展慈善活动,积极投身到厦门特区的公益事业中去。

(六)促进多种经济竞争

个体、私营经济不靠国家投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闯出了一片天地,以其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对传统计划经济产生冲击,促进了旧体制和观念的转变,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竞争发展,对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示范、先导作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

承编单位:厦门市总商会(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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