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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室拟于近日启动“见证——讲述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5年”口述史采访和视频制作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请贵单位按项目要求进行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6年,厦门经济特区迎来建设 45 周年的重要节点。45年来,厦门从一个偏居东南沿海的海防小城,崛起为一座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这一伟大变革离不开无数建设者、开拓者与见证者的拼搏与奉献。
拟从各行各业奋斗者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以及普通市民中受益于特区发展、与特区共成长的代表遴选45位,请他们讲述自己的经历及特区留给他们的印记,多层面反映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5年来的重要节点、重大成就、改革突破和精神风貌。以创意视频呈现及保留人物第一手录音影像的方式,为特区发展留下鲜活生动的历史档案,打造厦门口述史精品工程,助力文化传承与城市品牌建设。
2.主要内容
受访对象:涵盖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5年中各时期、各行业有代表性的重要亲历者或推动者。
方案目标:完成对 45 位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代表性人物的采访、录音、录像,完成15条创意视频的制作,每条时长约3分钟,形成“口述+创意视频+原滋原味录音影像”三位一体档案。其中,15条创意视频须在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平台渠道播放推广,45份采访影音记录须观点正确、史料准确,为后续研究、宣传等工作提供详实的一手资料。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
3.具备新闻媒体资质,采写人员需具备政务类策划、采访及撰稿综合能力,能精准把握舆论导向与受众需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需包含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明细(如人员、设备、耗材、制作、税费等)并注明总价及国家规定的税费等所有费用。
2.项目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四、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后,相关费用分两次支付,即:签订合同后、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分别支付相应费用。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26年5月31日之前交付
2.交货地点: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六、资料提交
请于2025年9月3日前,向我方提交报价文件(包含项目报价清单、营业执照、资格证明、公司简介等)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厦门市思明区公园南路2号4号楼),逾期视为无效。
七、报价须知
我室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采购原则,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若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同等报价条件下,具备相关项目执行经验的和能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策划、采访、拍摄、后期制作团队的优先,拥有丰富历史档案资料的单位优先,运营与视频拍摄有获省级以上奖项优先。
八、其他事项
本服务采购要求,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张光仁 0592-2025090)